(一)化学试剂、药品的贮存
1.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由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3.室内应备有消防器材。
4.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
(二)化学试液的管理
1.装有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药品柜内,放在架上的试剂和溶液要避光、避热。
2.试液瓶附近勿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
3.试液瓶内液面上的内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摇均匀。
4.每次取用试液后要随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长时间让瓶口敞开。
5.吸取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清洗干净并晾干。同时取用相同容器盛装的几种试液防止瓶塞盖错造成交叉污染。
6.已经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液应该随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险品安全保管
1.实验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室或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内存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 对实验中有危险药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在下水道。
6.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四)化学废料的处理
1.收集、贮存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各类废渣、废料、废液以及垃圾要分类收集存放。
能自燃或放出毒气的化学废料不能丢尽废品箱或者废水管道内。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尽废水管道,必须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
处理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的废液时,如果有干扰成份存在,要把含有这些成份的废液另外收集。
5)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所收集的废液的成份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尤要十分注意。
6)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7)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8)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用另外的方法收集,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严防泄漏,谨慎地进行处理。
2.处理时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产生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药品。同时,必须边注意观察边进行操作。
2)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物质的废液,只加入一种消除药品有时不能把它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出去。
3)对于为了分解氰基而加入次氯酸钠,以致产生游离氯,以及由于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废液而生成水溶性的硫化物等情况,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须把它们加以再处理。
4)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然后保管好残渣。
5)处理废液时,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以及将废酸、废碱互相中和。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
6)尽量利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代用品,代替铬酸混合液之类会排出有害废液的药品。
7)对甲醇、乙醇、丙酮及苯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