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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工商、质监回归地方管理 力保食品安全

   2011-10-19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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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 (网友分享,仅供参考)

    10月17日,本报从江苏省和广东省质监内部人士处获悉,全国各地省级以下的工商、质监将不再垂直管理,而划归各省自行管理。

    10月17日,黑龙江省质监局已召开落实48号文的"局务会议",同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视察陕西省质监局时在谈及"关于省级以下质监部门下放管理问题",刘平均提出一要妥善处理交流干部的安排问题,二要在下划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考核。

    所谓48号文即国办发(2011)48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表示,"将工商、质监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

    令人奇怪的是,工商系统并未传出相关声音,10月18日,本报记者致电工商部门求证相关消息,未得到明确答复。

    如今,两个系统内部人士议论纷纷,"我们不知道是好是坏",10月17日下午,广东省某地级市质监局一位公务员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工商和质监系统的垂直管理始于1998年底,在近13年后回归到地方治理,此举显然事出有因,据48号文显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48号文内容表明地方将进一步肩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此前,坊间曾有声音认为地方没有执法监督权,保证食品安全有心无力。

    不过,质监和工商下放地方后如何防止受到地方利益干扰仍有待观察。

    省级以下工商、质监以地方管理为主

    早在1998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在批转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开始了工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当时舆论普遍认为,实施垂直管理,对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一做法还扩展到国土、药监等部门,被认为能够有效地解决受到地方政府干扰的局面,保证这些重要部门有效履行使命。

    因此,此次突然间将垂直管理改回地方管理让外界感到惊讶,但变化还是即将发生,按照落款时间为10月10日的48号文内容显示,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具体来说,两者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

    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对此变化,接受本报采访的3位系统内公职人员均感到意外,其中一位公职人员表示,划归到地方,对于发达地区的基层员工最大的好处可能是工资会高一些,其他或许无具体变化,但对于落后地区,则基本收入将甚至难以确保。

    维护食品安全是主因

    对于此次调整,两个部门系统内部议论纷纷,除了担心自身的位置和待遇外,受访的几位业内公职人员均表示能够理解"上级"意图。

    这个意图正是"食品安全".

    48号文在强调进行这一变化时就指出了这个原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省级以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不过,质监和工商职能很多,并非只有监督食品安全一块,为何会采取这一做法来整治食品安全?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因为地方政府向上面反映,地方负有食品安全监管权,但地方没有执法权,这或是最终促成这一变革的原因。

    更多的工作还可能在后面,按照48号文的要求,质监和工商下放地方后,"省、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但如何建立,建立何种协调机制仍然尚未明确。

    此前,深圳在2009年就已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也由之前的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五个部门改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三个部门。

    不过,眼下最紧要的事情却是,下放地方后,工商、质监如何能在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下监督食品安生将是一大挑战,这个问题在1998年之前就频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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