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 宁夏固原市西吉县西滩乡,煮熟的鸡蛋准备发给学生。 财新记者 牛光/摄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韵诗)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措施为:
(一)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二)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
(三)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四)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奖补。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格食品供应准入,确保食品安全。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学校营养指导。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就农村贫困学生营养状况的调研显示,中西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摄入严重不足。调研指出,"对四省农村1458名10岁-13岁小学生的体检发现,100个农村孩子中有近12个生长迟缓,身高低于同龄城市孩子6至15厘米,还有9个体重低于同龄城市孩子约7至15公斤".报告呼吁,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增加投资,全面实施学生营养干预计划,让所有农村贫困生享有营养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