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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购买保健食品“五防”

   2011-12-0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640

    眼下,保健食品五花八门,老年消费者又是保健食品销售的最大群体,很多不法经营者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点,设置了种种圈套,诱导老年消费者"中招".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应做到"五防".

        一防当药品卖,保健食品仅有保健效果,不具备治疗作用。外包装上有"国食健字xxx号"或"卫食健字xxx号"两种形式。无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的则为一般食品或假冒保健食品,有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均可到批准机构的网站查询。

        二防夸大宣传,有些广告存在虚假宣传,消费者如果盲目相信,则会上当受骗。不少电视广告或用名人、作家、患者代言作秀,或用冒牌教授学者现身说法,更是一种误导和欺骗。

    三防长期服用,从医学角度来讲,只有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才需要使用保健品来对机体进行调节。如果不管什么成分、什么功能、是否适合自己,拿来就吃,很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四防华而不实,有些不法商家利用人们的虚荣心理和错误认识,在包装和价格上做文章,实际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五防促销陷阱,有些企业利用咨询义诊、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上门推销等方式,诱使消费者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保健产品。有的老年消费者对直销人员、亲朋好友的介绍,偏听偏信,盲目跟风。

    (徐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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