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0日以国科奖字[2011]59号文批准设立“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第66号公告)。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旨在贯彻《国家科学奖励条例》,奖励在我国酿酒行业生产技术、设计装备、信息化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研成果推广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从而调动全行业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酿酒行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升酿酒行业技术水平。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负责“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并设立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评审组,依照《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负责“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是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奖励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分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两大奖项。
技术发明奖授予在酿酒行业相关科学技术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做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技术进步奖分为四类:
一是技术开发项目类。是在从事酿酒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的项目;
二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类。是在酿酒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是重大工程项目类。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基本建设工程、工业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是社会公益项目类。在企业管理、标准、科技信息、计量、科技档案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项目。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酿酒行业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凡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自愿申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于2011年11月成立,2011年度的申报工作也将随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