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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宝王”比大烟更让人上瘾续:在长沙已卖十年

   2012-05-03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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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监:有“QS”标志,配料又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食用香精可以使用

  本报记者杨路 长沙报道

  近日,南京记者发现了一种名叫“肉宝王中王”的添加剂,有专家称,这种混合添加剂对人体确有伤害。昨日,记者在高桥大市场,找到了“肉宝王”,该品牌工作人员称,他们的调料是合格的,并在长沙销售十年,被曝光的“肉宝王中王”是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而质监部门表示,食用香精只要有“QS”标志,配料又符合相关规定,是不违法的。

  “肉宝王”工作人员:南京被曝光产品侵犯了我们的商标权

  昨天下午,高桥大市场火焰农副城,一家老板向记者推荐“至尊肉宝王”。“这个主要是增香,让人闻上去就很有食欲”。

  在几家调料店,记者都找到了类似的产品,一桶500g,价格多为六七十元。

  八区十栋,百科食用化工商行,记者遇到了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地区的经理罗方杰,他介绍说,他们公司的产品,不仅有“肉宝王”,还有“辣椒精”、“一滴香”等。

  拿起一桶500g的“肉宝王”,记者看到,这种产品属于一种咸味香精,配料为鸡肉、牛肉提取物,水解植物蛋白、葡萄糖、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氨基酸 、食用香精)、食用盐、香辛料。用量在0.1%-0.3%左右。另外,包装上,还有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产地、厂名厂址、保质期等信息。

  “我们的产品都是正规的。”罗经理拿出了一张商标注册证,并表示,公司2005年在山东注册了“肉宝王”商标,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南京那边的‘肉宝王中王’侵犯了我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至于被曝光的“肉宝王中王”,吃了到底会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他说这不好说。因为“各个厂商的配方不同”。

  据罗经理介绍,“肉宝王”已在长沙销售十年,广受餐馆、酒店欢迎,近年的销售额超过百万。

  质监:只管产品是否合规难管做菜时放多放少

  对此,长沙市质监局副局长张炼表示,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国有严格标准。

  不管是单独的香精,还是“一滴香”、“肉宝王”等复合香精,都有一个用量标准。比如“肉宝王”的建议用量在0.1%-0.3%,这个用量是很小的,控制在这个使用范围的话,对人体不会产生伤害。但具体到饭店,厨师怎么添加,则不好说。张炼表示,质监部门监管的是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比如生产的食盐是否合格,生产商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产品是否有“QS”标志等,而“不管餐馆做菜时放多少盐”。一般来说,市面上,有“QS”标志,配料又符合相关规定的食用香精,可以使用。

    相关话题讨论:http://bbs.foodmate.net/thread-54238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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