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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毒腊肠案今在东莞开庭 14名被告受审

   2012-06-19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610

    羊城晚报东莞讯 记者常思雯报道:今天上午9点半, 备受关注的中堂毒腊肠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14 名涉案人员悉数过堂, 其中包括涉嫌生产、销售毒腊肠的10 人,东莞市中堂镇原食品药品监督站站长黎某文等四人因涉嫌受贿罪、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亦坐在被告之列。

    由于案件颇受关注, 早上8 点法院门口便聚集了前来听审的市民以及东莞各职能部门代表。据记者现场了解,制造、销售毒腊肠团伙均为亲友关系,胡某贵等6 人为东莞市渝湘腊味食品有限公司股东,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骆某和刘某素2 人则分别为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横六路76 号铺位和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批D5-3 铺位销售人员, 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朱某全和曾某中2 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14 名被告人中,黎某文、王某昌、陈某基、余某东4 人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黎某文先后兼任中堂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贸办副主任、中堂食安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负责中堂镇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和依法组织各执法部门查处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等工作。

    余某东于2005 年起在东莞市江南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任仓储加工管理部的主管, 负责管理江南农批市场仓储区和加工区的生产、经营情况。2010 年起, 胡某贵等人为了取得黎某文的保护和关照,便商量一起出钱,定期向黎某文送钱,具体由余某东操作。王某昌是东莞市中堂中心屠场稽查队队长, 陈某基则为东莞市中堂中心屠场稽查队队员,涉嫌共同收受被告人刘某清等人贿款共13100 元,王某昌单独受贿3000 元。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 该案庭审将持续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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