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国食药监局:保健食品指定实验室不得设分支机构

   2012-06-28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039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指定实验室不得设立实体和分支机构,其受托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指定实验室的名称。

    办法规定,指定实验室应具有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资格,原则上已对外开放5年以上;指定实验室不得设立实体和分支机构,提倡依托现有资源,争取地方政府等项目资金向指定实验室建设倾斜,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指定实验室建设,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保障指定实验室可持续性发展。(记者胡建辉)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