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7月30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佳剑)以每斤1元左右的低价从农户手中收购死猪,经过简单加工,转手便以接近市场价卖出,短短几年,他们在自设的非法屠宰加工点加工了7.8万余头死猪,千余吨的死猪肉流入市场,7月26日,董国权等17名无良商贩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嘉兴市检察院指控,董国权、陈雪忠、姚建平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北张家桥17号董国权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并纠集被告人沈惠林、夏同官、李文花、王全英、马大荣、董小春、翟祥银等人在该非法屠宰场收购、加工、销售死猪肉。被告人张惠强、褚根富及褚在根、王小观、屠晨飞(以上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丰镇等农户家中收购死猪销售给该非法屠宰场。凌其玉、车建林、曹福全、丁燕娟、张要兴等人明知该非法屠宰场加工、销售的系死猪,仍予以收购、运输、销售给他人食用。
据介绍,董国权的非法屠宰场开设已有一段时间,专门做的就是死猪生意。2008年底,董国权和陈雪忠经过商议后,便在董国权家中设了点,合伙做起死猪肉的生意来。2009年10月,董国权又拉了姚建平入伙。农户家的死猪很便宜,小的只要几十元就能买一头,大一点的,也只要百来块钱就能买到。这些猪有的是病死的,有的死因不明,但只要加工一下,再分分类,马上就可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这样的生意自然是有赚无赔,屠宰场的规模也是不断发展壮大,三人为此还专门雇佣了一批人员作为帮工,每天都要屠宰好几头死猪,至案发,这个屠宰场销售死猪肉的金额达到了876万余元。
本案中一起被起诉的除了这个屠宰场的老板和工人,还有几名“二手贩子”。凌其玉在嘉兴做生猪肉的配送生意,和董国权联系上以后,基本每天都要叫他送货,然后再将这些死猪肉和好肉混搭出售给不知情的市民。车建林在菜场卖肉,经过姚建平的推销,也开始卖死猪肉,为掩人耳目,还常常把死猪肉加工成肉末。曹福全是江苏人,他将死猪肉买去后,还要进行再加工,然后分别卖给一些食品厂和养殖场。这三人明知该非法屠宰场加工、销售的系死猪,仍予以收购、运输、销售给他人食用,同样构成犯罪。此外,专门收购死猪出售给这个非法 屠宰场的张惠强和褚根富也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