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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新规:校长老师须与学生同餐

   2012-08-24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290

    "学校食堂要有新变化啦!这下孩子吃饭我们就真放心了。"昨日上午,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集体用餐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外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要在9月1日前收回,无法达到A级单位的学校食堂,要立即停止经营。除去对学校食堂的经营权和等级标准做出规定外,《通知》首次明确了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的问责机制。

    两条"铁规"管学校食堂

    此次长达4000多字的《通知》,涉及到了五市七区公办、民办的所有中小学。《通知》中明确提出所有中小学食堂,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对于已经承包和托管出去的,原则上要在今年9月1日开学前收回。

    由社会人带资建学校食堂由社会人经营的食堂,也要通过合法程序,于2013年9月1日前分期收回食堂的资产和经营权。在收回之前,所有学校食堂必须实施"零"租金,确实有困难的,学校还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补助,以此来保证过渡期学生的餐饮质量。

    除去要全部实现自主经营外,《通知》中的另一条"铁规"也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堂的门槛,学校食堂还要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简称A级单位)。《通知》中对达不到A级单位的学校食堂紧急叫停,只有达到这一标准后食堂才可恢复经营。

    重大中毒事故问责校长

    《通知》中用大篇幅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追责制度,其中明确提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部分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

    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对于处罚力度,教育局也首次给出了明确界定,对年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视情况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后果的,还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通知》中也给出了信息报告的基本流程,文中直接指出要在第一时间,把情况分别向所在地卫生、食药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即使在没有了解清楚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原因和范围等情况下,学校也要第一时间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善后处理等情况,迟报、漏报、瞒报都要追责。

    家长老师要轮流"陪吃饭"

    更让家长们放心的是,《通知》还首次提出了共同进餐制度,要求每天至少有一名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就餐的同时,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也要轮流到学生食堂与学生共同就餐。不仅老师们要"陪孩吃饭",家长们也被"请"进了食堂。《通知》中提到各学校要邀请学生家长到学校与学生一起午餐,家长餐后填写书面意见。

    对于之前像青岛二中、青岛榉园学校提倡的 "家长膳食委员会",也在此次的《通知》中被当作制度予以确定。市教育局规定,各个学校要由校领导干部、食堂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等成员组成"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学校的食堂管理、饭菜质量价格、品种口味营养、服务态度等方面,都由"委员会"进行日常监督。

    食堂不达标立马换配餐

    据记者了解,在市内四区范围内,学校食堂多集中在各高中和部分初中,而小学因为校园面积等原因,除去几所民办学校外多没有自己的食堂,多采用统一配餐的方式。以李沧区和市南区为例,两区现在都各有16所初中和小学建有食堂,"这次总的要求就是所有的食堂都要学校自主经营。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市内四区为例,有食堂的学校和统一配餐的学校各占一半。有食堂的学校中,现在大部分都是自主经营的。采用承包和托管方式的,只占了其中的一部分。

    "达不到标准的一律要叫停,改为统一配餐。"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于一年期限内,没有收回经营权的学校食堂,以及未达到A级单位的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进行"叫停".对于食堂停办后,全校师生的进餐问题,他表示将选择合乎标准的配餐公司,统一由配餐代替食堂供餐。

    新制度让家长吃"定心丸"

    "家长有了真正的监督权,全校的孩子父母都会松口气。 "刘女士的儿子在市北区一所小学上三年级,她告诉记者,在他们家长群里,平时最担心的就是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她觉得宽心的是,《通知》中给予家长们的"监督权",虽然还不知道学校的具体运行方式,但她决定一开学就申请加入"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刘女士这样对《通知》表示欢迎的家长特别多,记者随机采访的七八名家长均认为,《通知》中的问责制度和共同进餐制度,让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我们家长特别眼馋那些有食堂的小学,上清路小学、台东六路小学、山东路小学这些学校都有食堂,我孩子就特别羡慕。 "虽然对《通知》赞声一片,但在采访中,家长们还是不断表达希望学校配食堂的愿望,这几乎是所有没有食堂学校家长共同的心声。

    相关链接

    新建中小学鼓励配食堂

    "在我们区的新建学校里,都把食堂列到了规划中,可以说以后的新学校只要符合条件,都要配备食堂。"李沧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让全区的孩子尽早告别吃盒饭的日子,他们把食堂列入了所有新建学校的规划中,据介绍,去年刚刚完成改建的升平路小学,就特别增设了可容纳300人吃饭的新食堂,现在学校半数孩子可在食堂吃饭。而决定重建的李沧区实验小学,也将配备12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

    不仅李沧区教体局有这样的计划,市南区对于以后的新建学校,也对家长给出了配备食堂的许诺。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新建学校是否要建食堂,现在全市还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但市教育局鼓励各个区在新建学校时,配备上合格的食堂。(记者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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