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永刚)日前,山东省日照市举行“日照绿茶”中国驰名商标防伪标识启用发布会。会上,日照市工商部门向28家茶叶生产企业授牌,允许这些企业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日照绿茶”中国驰名商标标识,并加贴防伪标签。
据了解,根据“日照绿茶”中国驰名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茶叶企业只有符合4个“必须”,才可使用“日照绿茶”中国驰名商标及防伪标识。一是产品必须符合《地理标志产品 日照绿茶》要求。二是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认证。三是茶园必须获得“三品”认证。四是企业必须在日照绿茶产地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茶园或拥有200亩以上种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