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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禁餐饮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

   2012-10-30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840

    本报讯 徐雅金 在食品安全问题中,餐饮服务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条以及分段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从田间到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存在的风险都可能累积到餐饮服务环节,对待餐饮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食品安全问题。为了确保餐饮安全,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餐用具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行动起来,为确保群众餐桌安全保驾护航。据悉,今后餐饮服务单位若存在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将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监管。以亚硝酸盐为重点,严肃查处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火锅底料、自制糕点、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将加入添加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标准、使用等信息到当地监管部门备案,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餐饮服务单位要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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