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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暂未发现问题鱼翅 消费者可看商家进货来源

   2013-02-02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8200

    买鱼翅可要求商家出示进货来源,看清检测报告是否合格

      ■新快报记者 冯艳丹 制图:王云涛

      "问题鱼翅"曝光已大半个月,广州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暂未发现销售假冒鱼翅和"鱼翅精".记者昨日从市食安办举行的"问题鱼翅"通报会上获悉,目前已抽取103个鱼翅样品送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预计下周三可出第一批检测结果。

      下一步,商家需自行送检,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和进货来源后才可销售。

      样品由国家级机构检测

      昨日通报会上,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安办主任赵南先介绍,"问题鱼翅"事件曝光后,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越秀区政府等以一德路等批发市场为重点,对全市所有鱼翅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地毯式执法清查工作。

      赵南先介绍,鱼翅属于初级加工农产品,大量产品标识不全、溯源不清。目前,103个鱼翅样品已送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预计下周三可出第一批检测结果。赵南先说,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提倡少吃鱼翅,不吃鱼翅。

      常规监管机制尚未明确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州暂未发现销售假冒鱼翅和媒体报道的"鱼翅精"等产品,也未发现走私"问题鱼翅"以及餐饮服务单位有假冒鱼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8家未提供索证索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药监局已发出整改通知。另一方面,暂未发现本地渔业单位捕捞鲨鱼或生产加工鱼翅行为。

      对于一德路相关商家的问题,市工商局副局长庄振东表示,"都一一进行了问话",并深入仓库检查,但未发现售假证据。

      而生产环节的常规监管机制问题,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将在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分工合作。

      报告票据齐全方可售卖

      庄振东还表示,对外包装上明示由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人造风味鱼翅",符合相关食品生产规范、安全标准和索证索票要求的,允许经营。

      而票据不齐全的,由广州市海味干果行业商会组织经营户向工商部门申请送检,检验合格并在工商部门监督下,建立标签标识,完善台账登记后方可销售。

      庄振东强调,今后新上市的鱼翅产品,一律按工商部门要求出具检验合格报告、进货票据齐全并做好台账登记后方可销售。

      如何鉴别鱼翅真假

      昨日通报会上,来自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的专家对鱼翅的捕捞、营养、重金属含量以及检测方法等一一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鱼翅的氨基酸含量与仿真鱼翅差不多,微量元素的含量并不清楚。"氨基酸也是营养,鱼翅是有营养的。"天然鱼翅的重金属含量方面,国家有相关标准。该专家分析说,鲨鱼是食肉动物,个体越大,重金属含量越高,可能超标,"比较小的鲨鱼则不会超标".

      他还现场介绍了研究机构通过实验证明的几个鉴别方法。其中感官鉴定和热水鉴定方法适合普通消费者使用。"有皮有肉的鲨鱼干货假货很少,而翅针洗出来之后,真鱼翅的两头尖中间大;真鱼翅热水煮翅针会缩短,冷水中变长,而仿真翅针不会有任何改变。"

      此外,检测机构还会用到海藻酸钠和年轮鉴定方法。"天然鱼翅切面有年轮,而仿真鱼翅无。"该专家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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