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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网店“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2013-02-28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980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中明确提出,"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征求意见稿对无店铺销售进行了一个界定,"无店铺销售指的是经营者不通过具体的实体的店铺销售,由食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的食品销售活动,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业态。"

    根据征集意见稿的要求,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身份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此外,应当在销售前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标签上的相关内容。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在网店购买食品,而一些散装食品很受欢迎。但是调查发现,多数网店散装食品存在信息标注不全的问题。淘宝网目前销售的散装食品中,热门品类有饼干、巧克力、糖果、坚果等。只有少数大的商家会把该商品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配料表等信息进行了明确标示。而很多卖家只简单标注一两项内容,甚至完全空白。

    根据不少有过网购散装食品的消费者反映,散装食品的运输和包装往往会让人有点担心,因为一些散装食品属于易碎物品,快递过程中相对容易碎掉,包装也容易破裂,可能让食品存在卫生隐患。

    不少消费者表示,散装的食品相对于有独立包装的食品来说,多少有些让人有点担忧,买散装食品完全是凭运气,分量足不足,味道好不好等,这些都只有买到家才知道。(编辑徐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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