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867万余元
本报讯 范跃红 佳剑 以每斤1元左右的低价从农户手中收购死猪,经过简单加工,转手便以接近市场价卖出,短短几年,他们在自设的非法屠宰加工点加工了7.8万余头死猪,千余吨的死猪肉流入市场,7月26日,董国权等17名无良商贩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嘉兴市检察院指控,董国权、陈雪忠、姚建平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北张家桥17号董国权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并纠集被告人沈惠林、夏同官、李文花、王全英、马大荣、董小春、翟祥银等人在该非法屠宰场收购、加工、销售死猪肉。被告人张惠强、褚根富及褚在根、王小观、屠晨飞(以上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丰镇等农户家中收购死猪销售给该非法屠宰场。凌其玉、车建林、曹福全、丁燕娟、张要兴等人明知该非法屠宰场加工、销售的系死猪,仍予以收购、运输、销售给他人食用。
据介绍,董国权的非法屠宰场开设已有一段时间,专门做的就是死猪生意。从2008年底至案发,这个屠宰场销售死猪肉的金额达到了87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