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亮 记者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办法》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良好信息及其他信息。其中不良信息包括抽检不合格信息,案件及处罚信息,吊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等。有严重不良信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有关责任人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深圳信用网“曝光台”栏目对外公布,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其他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对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实施重点监管,对其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进行降级处理,并建议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不选择其承办重大活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