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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酸钾的致癌危害性

   2007-12-12 中国食品网佚名6330

  自1914年溴酸钾初次在美国用于面包烘焙以来,迄今已有90年历史在没有任何因使用溴酸钾而危害健康的报告公布以前,由于成本低廉,溴酸钾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

    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当各种烘焙条件得到正确控制,溴酸钾将转化成惰性的、无害的溴化物。然而随着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进步,日本的烘焙实验表明依然有50ppb的溴酸钾残留在焙烤后的面包中;英国检测的结果更高达300ppb。1983年-1986年日本通过长期毒性/致癌性实验表明:溴酸钾在实验条件下对大鼠有致癌作用。其后的多项研究证实了日本的实验结果,表明溴酸钾是一种毒害基因的致癌物质,可导致动物的肾脏、甲状腺及其他组织发生癌变。

    溴酸钾已被多个国家禁用
   
    1992年,在FAO/WHO(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业委员会(JECFA)的第39号报告中指出,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是不恰当的,并且撤消了先前自1989年以来60ppm的添加限量,这个添加量是根据溴酸钾残留物的最低检出限而决定的。

    1990年4月1日,欧洲食品统一立法运动致使英国开始禁用溴酸钾,如今欧盟所有成员国都禁用溴酸钾。

    1992年2月,加拿大焙烤委员会建议其成员国主动停用澳酸钾,1994年6月溴酸钾被从面粉和面包中允许添加的配料名单中去除。

    1991年美国焙烘业与FRO/WHO磋商后,自动将溴酸钾添加量从75ppm降至50ppm。

    1998年美国烘焙业自动将溴酸钾使用量减为:面包30ppm,面包卷15ppm.

    1999年8月澳大利亚开始禁止使用溴酸钾。

    2001年11月溴酸钾于马来西亚得到禁止,同时在大部分南美国家也被禁用。东南亚的新加坡、泰国、我国、香港也禁止使用。

    2005年7月1日中国全面禁止溴酸钾在面粉中使用。

    FAO/WHO(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业委员会(JECFA)的第39号报告译文:

    通过口服的长期的毒性/致癌性研究表明,溴酸钾会导致老鼠患肾细胞瘤,腹膜间皮瘤,以及甲状腺小囊泡细胞瘤并且使仓鼠肾细胞瘤发病率轻微上升。由这些研究以及通过活体及实验室的诱变试验结果可以得出,溴酸钾是一种致癌的有害物质。采用更敏感的试验方法得出的结果已经证实,即使溴酸钾以可接受的允许剂量用于面粉的处理时,面包中仍然存在着溴酸钾。

    基于以上发现,委员会认为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是不当的,同时决定撤消以前允许的限量水平。这份报告发布以后,一些国家作出了反应,主动禁止了溴酸钾的使用。1995年该委员会的第44号报告仍持相同的立场,暂时未发现新的毒害数据。

    从此自1999年8月起,溴酸盐在新加坡,泰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被禁止使用,马来西亚于2000年11月开始禁止使用溴酸盐。在南美的大部分国家,溴酸盐也被禁止使用,这些国家包括巴西、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玻利维亚、委内瑞拉(2001年3月)和哥伦比亚。溴酸盐在秘鲁和厄瓜多尔仍被允许使用,允许的限量分别是75和25ppm。目前溴酸钾在中国也被允许使用,其限量是30ppm,但在终产品中不得检出。日本有着与中国相似的法规和允许使用量,并且在2000年规定:在终产品完成之前溴酸盐必须被分解或去除。同样在俄罗斯和印度尼西亚,溴酸钾仍被允许使用。

    考虑到美国烘焙业协会(ABA)立场,食品添加剂联合专业委员会(JECFA)曾经提出重新审议溴酸钾的议题,前提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在面包中溴酸钾的残留量低于5ppb,也即低于目前最先进的检测技术的最低检出限量的话,他们将愿意重新考虑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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