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专门抽查了广西市场的糖果、蜜饯商品共40个批次的样品,结果显示其中5个批次的蜜饯样品不达标,违规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
抽查主要针对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分别包括糖精钠、甜蜜素、胭脂红和苯甲酸等10余个检验项目。抽查显示,20个糖果样品全部达标,未发现违规添加糖精钠、甜蜜素和合成色素等。而20个蜜饯样品中,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有5个。其中,湖南一家企业生产的口味姜样品,生产批次为“20081215”,其甜蜜素和胭脂红含量超标。该企业的另外两个样品蜜汁杨梅和冰糖杨梅,胭脂红含量均不达标;汕头一家企业生产的甘草榄(橄榄凉果)样品,苯甲酸未达标。该企业的另外一个样品一品梅则显示甜蜜素超标。
按规定,糖果食品中不得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儿童长期食用添加有糖精钠或者过量添加甜蜜素的糖果,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胭脂红等合成色素含有一定的毒性,应该在规定的使用品种范围内限量使用。而对包括婴幼儿在内的一些特殊人群而言,长期摄入苯甲酸可能带来哮喘、荨麻疹、代谢性酸中毒等不良反应。
对此,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不同产品的限量使用值也不一样。而着色剂的使用更加严格,国家规定了允许添加的品种和限量。如果吃入超量的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只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才能完全达到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广西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时,除了观察标签是否齐全,是否是“三无”产品,有无“QS”标志外,还应提倡到大的商场和超市购买,因为这些地方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和验货手续,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对有保证;颜色不正常的商品,千万不要购买;给儿童选购糖果时,注意不要被色彩鲜艳所诱惑,尽可能减少“合成色素”的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