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陈仲赋介绍,经查,2012年4月起,周某丞在广东茂名市周边养猪场,专门收购病死猪后就近非法私宰,挑选出病死猪的排骨加工成排骨粒,卖给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农贸批发市场少记食品批发行老板刘某东。至案发时,周某丞共向刘某东销售约15万公斤的病死猪加工成的排骨粒,销售金额超过60万元人民币。
在明知这些排骨粒是病死猪加工而成且没有合法的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刘某东将排骨粒转卖给深圳市龙岗区海吉星批发市场扬发冻品批发行老板林某然,林某然则将这些排骨粒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2013年6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对该冻品批发行准备销售的冷冻排骨粒进行随机抽样检测。6月8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送检排骨粒土霉素残留超限,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郑小红 孟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