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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能调整过渡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工商〔2013〕35号)

   2013-10-29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3670
核心提示: 按照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部署,国家将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调整,工商部门原有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移交给新的食药监部门。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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