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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严重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产品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鲁食药监稽〔2013〕199号)

   2013-12-05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00
核心提示:为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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