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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宝政字 〔2011〕26号)

   2014-03-07 宝鸡市人民政府84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宝政字 〔2011〕26号【发布日期】 2011-06-01【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http://zw
【发布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宝政字 〔2011〕26号
【发布日期】 2011-06-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baoji.gov.cn/0/103/8578.htm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宝鸡率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检验监测体系、企业诚信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责任落实、科学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保障水平,到今年年底,全面建立起责任明晰、支撑有力、保障到位、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五大体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政府责任,调整成立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坚持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重不漏;健全乡镇、街道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延伸监管触角;夯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生产经营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人员,保证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三、建立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
 
  构建市级检测为主、县级检测为辅、企业自检和市场快速检测为补充的全市食品药品检验监测网络,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集中管理、统一报账”的原则,制定全市食品药品检验监测设施配置规划,在避免重复投资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统一补充到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完善全市食品药品检验监测管理制度,统一抽检计划、统一费用报账、统一信息发布;加大检验监测资源整合力度,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逐步实现所有食品检验监测机构统一集中办公,人员、设备统一管理,努力构筑全省领先、西部一流的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各县(区)要按照30万人口以下不少于50万元,30万人口以上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落实本级食品药品检验监测经费;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管力量,保证工作需要。
 
  四、强化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
 
  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级各监管部门要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全市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禁止从业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及查询系统,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组织企业针对不同产品和工艺,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更新关键设施设备,改进工艺流程,制定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并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组织食品药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企业负责人电话和质量承诺内容,接受监督。建立不良企业退出机制,企业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公开道歉,整改结果要及时公告;造成较大事故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取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依法从严从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要责任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药品行业。
 
  五、完善食品药品社会监督体系
 
  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市、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在乡镇、街道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村组、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助监管部门管理食品药品市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社会监督网络。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监管部门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查实的举报要给予奖励并保密举报人信息。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布制度,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监管部门,按规定适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检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应急有预案、响应有程序、处置有标准、善后有措施、防范有要求”的原则,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各县(区)、市级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和操作手册,加强演练,提高处置能力;监督企业加强内部应急管理,加大员工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建立产品召回、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和事故预防机制;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评估预警,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七、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按照“政府推动、依法规范、动态管理、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力争通过3—5年时间,所有县区达到安全示范标准。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订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以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快“五大体系”建设。树立和宣传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厂、示范市场、示范村、示范乡镇、示范街道,发挥好典型带动作用。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为重点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聚餐、寄宿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和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部位,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米、面、油、肉、蛋、奶和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管,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八、加强组织领导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五大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相关工作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把“五大体系”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作为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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