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2-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qfda.gov.cn/NewsView.asp?ID=7203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2-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qfda.gov.cn/NewsView.asp?ID=7203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现将《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发你们,请提出修定意见,并于2014年2月13日12时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吉明
联系电话:2651730(传真); 手机:18919426928
邮 箱: 443706023@qq.com
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