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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监管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7号)

   2014-03-1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7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7号【发布日期】 2014-03-03【生效日期】【效力】【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饮函〔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03-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4/3/5/art_153_43769.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有报道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用油采购把关不严、提供不合格餐巾纸等问题危害了群众饮食安全。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现就加强餐饮环节餐巾纸和食用油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各地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餐巾纸、食用油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餐巾纸和地沟油的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二、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要认真梳理餐巾纸、地沟油等专项治理情况,查找监管漏洞,依据实际情况,加强餐饮单位餐巾纸、食用油等易出问题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查细、查透、查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反复。
 
  三、关注媒体舆情,及时处置风险
 
  各地要关注收集餐饮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合理引导社会关注。
 
  各地要将专项检查和查处情况请于3月31日前报省局餐饮监管处。
 
  联系人:李翠华,电话:0531-88592620,
 
  电子邮箱:licuihua@sdfda.gov.cn。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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