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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调整充实四川省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的通知(川畜食函〔2014〕50号)

   2014-03-19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120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发布文号】 川畜食函〔2014〕50号【发布日期】 2014-03-13【生效日期】【效力】【备注】http://
【发布单位】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发布文号】 川畜食函〔2014〕50号
【发布日期】 2014-03-1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xmsp.gov.cn/zwgk/zw02/201403/t20140314_206973.html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有关单位:
 
  为发挥专家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保证许可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根据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下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四川省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委”)进行了调整充实。
 
  专家审核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技术资料和生产现场的技术评审;负责核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时对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评审;承担饲料行业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专家审核委委员任期3年。专家审核委办事机构设在省畜牧食品局饲料处,承担技术评审的日常工作。
 
  现将调整充实后的专家审核委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支持专家审核委工作。各专家审核委委员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技术评审工作,为建设饲料工业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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