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3-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84807.html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3-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84807.html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发挥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作用,帮助提高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新聘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进入专委会。在组织公开推荐、资质审查和严格遴选的基础上,拟新聘18名食品安全专家为专委会委员。现对拟聘各位专家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如有不实或者不符合专家要求的情况,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者应署实名,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文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633915
联系邮箱:1084938661@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30号食品大楼405室(邮编610015)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