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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植物蛋白饮料营养价值属虚假宣传

   2014-03-26 中国银河证券173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中山大学食品与营养学院教授蒋卓勤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核桃确实有补脑的作用,但在核桃露这类产品中,(补脑功能)不能在商品(广告)里体现。”
 
  “核桃含有人体的必需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核桃)作为基础食物,对补脑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核桃露中含有很多其他的添加剂,且目前市场上有些核桃露产品用核桃香精勾兑,对于补脑,没什么效果。”他分析道。
 
  他认为,“经常用脑”、“脑力劳动”等这类词语,有诱导用脑较多的消费者饮用,暗示其有补脑的功能。
 
  2012年,有北京消费者即以“六个核桃”里并未真正含有六个核桃,将养元智汇告上了法庭,认为其“虚假宣传”。
 
  国家食药总局在2012年5月10日也曾发布消费提示说明,国家从来就没有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切忌相信个别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
 
  不过,中国营养协会会长赵章栓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他告诉记者:“‘经常用脑’、‘脑力活动’等和‘是否需要补脑’之间关系复杂,二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我们很难对这一关系明确定性,所以我们在判定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时会存在不少争议。”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北元则表示:“食品广告应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记者发现,在中国证监会官网中,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六个核桃”的定位解释即为:“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市场定位对准学生、脑力劳动者等经常用脑群体,进一步强化消费者心智中核桃饮料的健脑益智功效。
 
  对于是否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消费者报道》记者致电养元智汇李姓负责人,其表示未收到消费者对养元智汇虚假宣传的反馈,因此不做回应。
 
  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对比了一款核桃露饮料后告诉记者:“配料表中水和白砂糖排在核桃仁之前,意味着白糖的添加量比它们要多。从营养组成看,0.6克蛋白质、2克脂肪,核桃露的营养成分比牛奶豆浆差多了,但比碳酸饮料好一些。”
 
  记者也发现,这些核桃露(乳)饮料的配料大都大同小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中要求,生乳蛋白质含量为2.8%,按此计算,一盒250ml的牛奶蛋白质含量为7g;《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料》规定,原浆豆奶、豆制品、发酵豆奶蛋白质含量为2.0%,则一盒250ml的豆奶蛋白质含量为5g。
 
  而根据本次《消费者报道》9品牌11款核桃露检测报告显示,这些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含量在0.6%至0.8%之间(详见《9品牌植物蛋白饮料检测报告二:当季核桃、纯旺并非纯正核桃露》),若以其平均值0.7%为例,一盒250ml的核桃露,蛋白质含量为1.75g,比牛奶、豆浆蛋白质含量低了2-3倍。
 
  核桃露是以核桃仁为主要原料,在添加食品辅料、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等基础上经加工、调配后得到的产品。赵章栓解释,“在加工过程中,核桃中的一些营养成分会遭到破坏,另外由于核桃露中还有其他辅料、食品添加剂等成分,也会造成核桃露和核桃仁营养成分的不同。”食品安全博士钟凯也同意上述说法。
 
  根据《消费者报道》此次检测结果,大多数核桃露的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但是从配料表看来,其只是一种普通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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