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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质监局:食品食用引不适 市民可送质监院检测维权

   2014-03-28 云南网1130
核心提示:3月27日,云南省质监局局长杨榆坚一行作客金色热线,针对市民及社会各界热议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民黄
     3月27日,云南省质监局局长杨榆坚一行作客“金色热线”,针对市民及社会各界热议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民黄先生打进热线提出了疑问:“假设我们在平时买一些东西吃的时候,发现吃了以后发生身体不舒服的情况,我们的食品还有留样,我们想去化验,一般化验是在哪些地方可以化验?”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张学忠回应称,如果市民碰到食用食物后身体不适的情况,这些食品通常都会有一定的问题。一般称为三大污染,一个是化学污染,一个是生物污染,一个是物理污染。而最多的碰到的是生物污染,也就是说微生物可能有问题。

    “你可以把你留下的食物送到云南省产品质监院来检测,国家的一个食品中心也设在我们这里,地点在莲花池教场东路23号,注意你这个食品要保存好,如果特别容易变质你要低温保存。如果有没有开封的,送那样的样品是最好的。如果你要维权的话,最好联系好销售给你的销售商,一起到当地的质监部门先进行投诉,双方一起过来,这样对于你后期的维权就非常的有利。”

    “一份食品就有可能会代表着一批食品,所以下一步市民发现食品质量的问题,可以向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云南省质监局局长杨榆坚补充道。

    他表示,按照国家的要求,食品职能全部集中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监管工作,也化解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以建议市民遇到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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