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函(甘食安办函〔2014〕2号)

   2014-04-03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114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号】 甘食安办函〔2014〕2号【发布日期】 2014-03-31【生效日期】【效力】【备
【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甘食安办函〔2014〕2号
【发布日期】 2014-03-3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4245.html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拟成立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为甘肃省食品安全提供政策咨询、风险监测评估、标准制定、事故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委员会中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救治专家从省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库遴选,不再另行推荐。请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根据资格条件,协助组织推荐食品安全政策咨询专业委员会、食品检验专业委员会专家候选人。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级新闻宣传、教育、科技、工信、民族事务、公安、农牧、商务、卫生计生、质监、食品药品、粮食、进出口检疫等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部省属大学院校,从事食品安全教学、研究、检测及监管等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有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法律、经济、社会、新闻、应急、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科学、食品安全检测、医药学、营养 )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或长期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未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粮食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推荐本系统相关专业专家,中科院兰州分院、省农科院、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理工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省委党校、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省农品工业协会、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推荐本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推荐部门、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专业专长,严格把关。原则上不跨专业,每人只推荐1个专业,人员较多的综合学科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三)被推荐专家需填写《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推荐的专家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
 
  联系 人:王 云
 
  联系电话:0931-7617259(传真)
 
  电子信箱:gsfdazhc@163.com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