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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就新一轮《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答问

   2014-04-04 农民日报1260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部发布《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
     近日,农业部发布《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之后,农业部发布的第二部关于特色农产品发展的文件。4月2日,就本轮《规划》的内容和特点,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特色农产品及其优势区选择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规划》共确定了特色蔬菜、特色果品、特色粮油、特色饮料、特色花卉、特色纤维、道地中药材、特色草食畜、特色猪禽蜂、特色水产等10类144个特色农产品。

    在特色农产品选择上,主要有三条标准:一是品质特色。产品品质独特,功能特殊,有一定认知度。二是规模优势。产品具有一定的规模,产业可延伸性强,经济开发价值高。三是市场前景。目标市场相对明确,现实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或具有潜在市场需求。

    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确定上,主要有三条依据:一是生产条件:原产地或区域具备最适宜的自然生态条件,能生产品质优良、风味独特的特色产品。二是产业基础:有生产传统,技术成熟,相对集中连片,市场半径和市场份额大,具备形成知名品牌、组建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体系的基础。三是区域分工:特色产品发展符合区域分工,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农业区域格局。

    记者:本轮《规划》与上一轮相比有何区别?

    答: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多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受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少部分地区生产优势有所减弱、有的甚至丧失。本轮规划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上一轮规划品种及优势区域重新进行确认和划定。对新增品种,按生产优势选择重点县,划定优势区域。

    从品种上看,上一轮规划确定了10类114种特色农产品,而本轮规划确定了10类144种特色农产品,保留的品种有110个,新增的品种有34个,调减的品种有4个。新增的品种包括:特色蔬菜中的山药,特色果品中的槟榔,特色粮油中的豇豆和木本油料,特色花卉中的园林花卉,特色中药材中的白术、藏药、甘草、黄芩、桔梗、细辛、龙胆草、山茱萸,特色草食畜中的延边牛、渤海黑牛、郏县红牛、复州牛、湘西黄牛、奶水牛、德州驴、关中驴、晋南驴、广灵驴、泌阳驴、福建黄兔、闽西南黑兔、九疑山兔、吉林梅花鹿、东北马鹿和奶山羊,特色猪禽蜂中的滇南小耳猪、互助八眉猪、太湖猪和特色肉鸽。调减的品种包括:特色蔬菜中的百合和松茸、特色果品中的巴旦杏、特色粮油中的扁豆。

    记者:《规划》中提出的特色农产品建设重点有哪些?

    答:《规划》从强化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入手,确定了五大重点领域。一是特色农产品品种选育。我国现有农业育种投入主要面向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优种率低。应加强品种选育,建立品种资源库,通过提纯、复壮等措施保持特色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加大野生资源的驯化和品种创新,为特色农产品发展提供品种资源储备;建立特色农产品种苗繁育基地,提高良种覆盖率。二是特色农产品生产。应在优势产区内选建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区,着力改善生产基础设施条件,通过产业化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产品集聚,提高市场竞争力,形成区域特色名牌产品。三是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和完善特色农产品质量监控和认证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四是特色农产品技术创新与推广。应加强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等技术研发,着力建立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加工技术体系,培养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能手。五是特色农产品加工。应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突出加工产品的独特品质和风味,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的营养、保健和药用等多种功能,延伸产业链,最大限度地挖掘特色农产品增值潜力。六是特色农产品营销。应加强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建立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特色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市场、生产、加工、科技和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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