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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民楼内生产假冒减肥食品 3人被捕

   2014-04-08 成都晚报1190
核心提示:不吃药不动手术不节食不运动,只需食疗就可减肥。这样诱惑的广告,你信了吗?记者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查获了
     不吃药不动手术不节食不运动,只需食疗就可减肥。这样诱惑的广告,你信了吗?记者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查获了一个生产销售假冒减肥保健食品的窝点,被查获的减肥食品全部添加了违禁化学药品。目前孙某某等3人已经因制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被逮捕。

    突击检查 扣押130万元假冒保健品

    日前,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联合公安部门对位于二环路北三段245号富力城5幢2单元102-103室、4幢1单元1501室两处居民住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是加工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窝点,现场查获标识为和记杨森、拜尔、绿叶堂、德孚等假冒保健食品26种、假冒保健食品胶囊213.87万粒、包装材料83种32.2725万个、泡罩铝膜及热打码机等用于加工假冒保健食品的作案工具。经过查证,这些保健食品并非标识企业生产,而是假冒产品。

    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现场对7个品种的减肥类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样,并查封扣押了上述物品,假冒保健食品的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

    涉案三人已被批捕

    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测,其生产、销售的假冒保健食品中添加了违禁化学药物成分西布曲明和酚酞。孙某某等无证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其制售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认定为“有毒有害”,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办理。目前,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批捕了3名制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罗某某以及孙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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