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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一火锅店违规使用“回锅油”被吊销执照

   2014-04-16 山西在线1400
核心提示:  3月24日,本报对咸阳秦隆步行街旁龙腾火锅店使用回锅油一事进行报道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4月10日上午
   3月24日,本报对咸阳秦隆步行街旁龙腾火锅店使用“回锅油”一事进行报道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4月10日上午,咸阳市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初步认定该火锅店使用“回锅油”一事基本属实,龙腾火锅店或被吊销相关证照。
 
  启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
 
  在10日上午召开的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会上,专案组调查人员就涉事龙腾火锅店使用“回锅油”案件目前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专案组一名调查人员表示,专案组抵达火锅店时,操作间原本用来装红油的不锈钢铁桶已变空,调查人员对店内涉案食材进行取样送检,调查工作重点由物证转向人证。事发后,龙腾火锅店被要求暂停营业接受调查。因该店员工流动性较大,给调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调查人员通过火锅店内的工资表以及签到表,先后派遣50多人次,辗转3000多公里,奔赴多个县区寻找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最终获取了相关证据。
 
  经查,龙腾火锅店在相关部门的注册名称为咸阳味在龙腾轩餐饮有限公司,属于一家连锁加盟店。在2013年10月前,该店由重庆总店派遣的相关人员负责管理,2013年10月后,承包给樊某自主经营。而该店使用“回锅油”的时间段,经调查人员核实后,确定为2014年3月17日到23日。
 
  “回锅油”事件基本属实
 
  据调查人员介绍,在案件调查期间,他们先后获取了19份员工问询笔录、3组视频及音频资料、会计记账凭证、员工工资表等8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表明该店使用‘回锅油’的情况基本属实。而关于该店使用回锅油的时间段,是通过大量调查走访,逐天核实而来的,应该说比较准确。”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查人员对龙腾火锅店提出没收非法所得48562元;没收加工工具;处非法所得8倍罚款(388496元)以及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初步决定。在之后的讨论中,与会人员均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准确,建议按照程序继续进行。目前,案件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已由秦都区食药局送达到龙腾火锅店企业法人代表手中。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程序,两份法律文书送达后,涉事火锅店有权提出申辩或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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