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3-2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yananfda.gov.cn/type.asp?news_id=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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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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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也是夯实监管基础、健全监管体系、理顺监管机制的关键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强素质、打基础、保安全、谋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强化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建立新的监管机制为核心,以落实各级监管责任为突破口,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执法、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示范创建和推动社会共治为重点,全面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改革创新,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一)全力推进市县监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尽快完成市级食品监管职能交接和人员划转,完善新组建事业单位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对县区机构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乡镇建管所建设,保障其办公场所、办公经费、执法车辆等基本条件;抓好行政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网络。及时了解改革动向,深入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新体制畅通运行。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的考核评价,发挥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作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运用风险分级、管理分类的方法,对产品按风险分级、对企业按信用分级,实施有区别的分类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加大信用公开力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科学明晰市、县、乡各级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层层落实责任、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管联动机制。
(三)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由分段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转变,坚持以服务寓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监管制度。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办法,农村红白宴席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完善食品药品重大问题约谈制度等地方管理办法和制度。构建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为重点的综合监控体系,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实时监管。
二、综合治理,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四)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按属地监管原则,针对行业问题,分层次分阶段对所有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生产经营底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特别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主导产业区等重点区域和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排查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和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风险交流、预警工作机制和体系。
(五)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许可,整合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准入管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灶、农家乐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大食品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抽验检测结果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快推进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稳妥推进新修订GSP贯彻实施;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管理,持续净化互联网售药环境;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规范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行为;做好药械监督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推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大督导检查、暗访检查、执法抽检的频次和范围,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高风险疗器械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标识标签、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适时开展网上非法售药和信息发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化妆品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专项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坚持重典治乱,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基固本,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
(八)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加大检验检测经费和设备投入,加快市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建设进度和检验设备配备,加快最急需、最薄弱环节及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
(九)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市局网站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举报投诉、信用评定、风险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监管系统,促进信息化和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科学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
(十)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监测、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危害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演练,确保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处置到位。
四、齐抓共管,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格局
(十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市县食安办自身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定期通报等方式,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十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经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和放心县创建活动,加强对各县区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动态管理,努力实现食品源头、生产加工、配送流通、餐饮消费、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六个放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十三)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载体的宣教活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规政策和工作动态,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群众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十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支持和培育新型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加强食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发展壮大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建立与媒体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和推行惩罚性赔偿和有奖举报制度,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兑付奖金,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转变作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
(十五)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和强化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不懈地抓好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四风”,杜绝“吃拿卡要”和“庸懒散”现象。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外出考察培训,严控“三公”经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十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新组建监管机构的人员、执法装备,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优化选人用人机制。
(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下大力气规范监管权力行使和干部行为。加大对行政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稽查执法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