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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6号)

   2014-04-19 济南市人民政府113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14〕6号【发布日期】 2014-03-27【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htt
【发布单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4-03-2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inan.gov.cn/art/2014/3/31/art_14831_16885.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乡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完善覆盖市区的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网络,建设规范的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建立部门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监管执法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餐厨废弃物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的规范运行,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健全管理体系
 
  (一)完善管理机制。实行许可管理制度,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经营许可证并签订经营协议。推行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理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并及时处理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将餐饮废弃物管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
 
  (二)加强源头管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要与依法取得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负责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收集容器整洁完好;按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联单制度,定期向辖区城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
 
  (三)规范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实施收运作业,不得擅自处理餐厨废弃物。同时,建立应急处理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清除因洒漏餐厨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收运、处置单位(个人)处理的行为;乱倒乱堆或直接将餐厨废弃物排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排水管网等行为;未经审批擅自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收运单位违反规定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
 
  (四)强化处置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并按时向城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来源、数量及产品流向等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联合执法队伍要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
 
  三、落实职责分工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餐厨废弃物管理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体系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城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管各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各种牌照不全、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违法行驶的收运和处置餐厨废弃物车辆。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家畜行为。环保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利用、处理过程的环境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校食堂监管,确保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规定实施收运、处置。商务部门负责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与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为辖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强化推进措施,保障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互相支持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要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积极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责任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和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和环境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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