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保化〔2013〕103号
【发布日期】 2013-05-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5-31/2120.html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保化〔2013〕103号
【发布日期】 2013-05-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5-31/2120.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有序、运转高效和处置妥当,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要求,市局制定的《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并完善县(市、区)相应应急预案。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