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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吕梁市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吕食药监食〔2013〕130号)

   2014-04-19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8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食〔2013〕130号【发布日期】 2013-07-01【生效日期】【效力】【备
【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食〔2013〕130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7-4/2215.html
离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及市政府对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的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在吕梁市区先行开展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抽检品种
 
  本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涉及食品及原料14类、34个品种。主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蔬菜、食用菌、肉及肉制品、蛋、海鲜、酒类、饮料、餐饮具、饮用水等。
 
  (二)抽检场所
 
  重点抽检2012年度省市餐饮服务示范单位、重大活动保障承接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抽检由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负责,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离石区局配合完成。
 
  抽样时间定为2013年7月2日至7月3日,要求稽查大队和离石区局指定专人,配合市局开展样品抽取,并做好有关凭证记录。认真填写监督抽检告知书、抽样记录及凭证、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等采样手续。
 
  省生物研究所负责指导抽样工作和承接样品。
 
  三、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是餐饮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离石区局和稽查大队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要根据本地餐饮消费情况、餐饮单位数量与分布情况,合理安排采样点。确保所抽样品能够真正反映出市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为全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监测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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