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办〔2013〕128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7-2/2214.html
【发布文号】 吕食药监办〔2013〕128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lfda.gov.cn/aspcms/news/2013-7-2/2214.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日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二五”规划》(吕政办发〔2013〕53号)(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实施工作。2014年年中和2015年年底,要配合省局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结果向市政府报告。
二、目标任务分解
(一)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快推进实施新修订的药品GMP,2015年底前药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GMP认证。配合省局完成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及跟踪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实现全覆盖。
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实现全覆盖。
【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分别牵头,行政审批科、相关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基本药物、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实现全覆盖;全市药品抽验批次数年递增达到18%。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查处率达100%,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市局稽查科牵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配合省局不断提高医疗器械检验能力,检验品种和项目全面提高,检验批次年递增20%。
【市局稽查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牵头落实,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健全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使“十二五”期末每百万人口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不低于500例。
【市局人事财务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市、区)局牵头落实】
(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成。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单位全部达到考核标准,餐饮规范化建设90%达到国家要求;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配合落实,各县(市、区)局具体落实】
——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率达90%以上;县级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建档率达到95%以上;小城镇餐饮摊点食品安全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配合落实,各县(市、区)局具体落实】
——建立并执行索票索证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95%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95%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和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配合落实,各县(市、区)局具体落实】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应急网络覆盖面、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率达到100%;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物中毒快速报送、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配合落实,各县(市、区)局具体落实】
——积极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能,保健食品监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牵头,各县(市、区)局具体落实】
(三)促进医药产业转型跨越发展。
——充分利用地产中药材资源,力争实现中药材种植基地零突破。
【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牵头,相关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以现有药品生产企业为基础,积极引导康欣药业、吕梁中药厂引进品种和技术,深度研发自主产品,力争2015年产值过亿元;扶持山西新天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凭借医药中间体的生产技术基础,发展抗生素原料药生产,延长产业链条;坚持市场主导、部门推动、资本融合、科技支撑的发展思路,积极引导在吕梁投资项目的大型民营企业,把转型发展的目光投向生物医药领域。
【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牵头,相关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扶持现有批发配送企业跨越升级,打造以国药控股吕梁公司、永宁药业为龙头的医药物流配送中心,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地区的现代医药物流网。大力扶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作为规范流通秩序的载体和依托,鼓励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扩大零售连锁集中度,5年内连锁门店发展到300-400个,区域药品零售市场占有率达到40-50%,打造1-2个年销售上亿元的零售连锁企业。支持发展药品批发配送、连锁经营,药品批发配送和零售连锁店集中度达到50%。
【市局药品市场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三、主要任务分解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1.完善责任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积极探索新体制下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突出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监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按照依法监管、层级管理、各有侧重的原则,发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严格企业监管,监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
【各县(市、区)局牵头落实】
2.推进监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以优化程序、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为目标,加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深入研究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权限划分,建立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既有机结合、又相互制约的新机制。
【市局人事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清理和重新修订已出台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索票索证制度、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添加剂专项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移送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理登记制度,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具体落实】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全面推动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深化实施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全面实行生产企业电子监管,保证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配合省局引导和培育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努力促进我市中药材种植向企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牵头,相关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2.完善上市后药品监管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高县(市、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制度,提升科学监测水平。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宣传和培训,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主动报告的自觉性,提高监测队伍业务素质。加强药物滥用监测,扩大监测覆盖面。
【市局人事财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牵头,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3.药品经营质量监管。严格准入标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零售连锁企业和门店的审批,促进零售连锁企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强流通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每年达100%,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对疫苗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每年达到100%;建立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测平台,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现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率达到100%。
全面推行药品电子监管,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实现全覆盖。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虚假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全市乡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达标率达到80%;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遏制药害事件发生;大力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市局药品市场监督科牵头,行政审批科、相关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4.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现场考核与注册核查工作。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器械信息档案,建立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测机制。积极争取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体系,提升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配合省局扩大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覆盖面,发挥医疗器械检测技术支撑作用。
【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牵头落实,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
1.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机制。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县(市、区)、乡(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以深入开展监管绩效考核为途径,狠抓监管机构责任落实;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人制度,实施“餐饮安全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牵头落实】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开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项目检测,推广餐饮业常见危害因素的检测技术,完善餐饮业常见化学性生物污染因素的快速检测技术。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3.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开展重点品种调查评价,对高风险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进行调查与评价,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餐饮食品安全的动态监管。
【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违规标识等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牵头,各县(市、区)局具体落实】
(四)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1.加强食品药品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市级食品药品应急指挥平台,健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体系,补充完善各级应急装备,提高快速反应、协调有序、上下联动、科学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评价性抽验评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的预警作用,利用全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市局办公室、稽查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牵头落实,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检验和技术监督机构建设。按照市级机构常规检验、县级机构快速检验的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全市食品药品“一体化”检验体系。完成市级检验机构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扩项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技术监督体系,形成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执法监督能力。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市、区)局牵头落实】
3.加强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设备建设。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基本装备标准(2011--2015年)》要求,统筹规划,改善行政执法机构装备条件,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经过五年左右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改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实验条件,推进检验室基础建设,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整体提高技术支撑的硬件水平。
【市局人事财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4.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市级数据中心和市级信息平台,完善市局政务内网。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建设标准统一的市、县两级信息平台,推进完成政务内网建设。实施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开发监管业务系列软件应用系统。
【市局办公室牵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行政审批科配合,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
5.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激励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充实食品药品检验和安全风险评估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争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的实验室科研课题带头人。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强化对基层监管机构负责人和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的培训,特别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和新招录人员的培训。
【市局人事财务科及各相关科室牵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市、区)局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