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全面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5-08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5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 2014-01-08【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http://www.gzfda.co
【发布单位】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1-0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fda.com/XinWenZhongXin/StaticHtml/wjtz/20140114/201401142c8349b337c07fba.html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安 [2013]23号)文件精神,现将《赣州市开展全面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8日
 
  赣州市开展全面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安 [2013]23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市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治理食品(包括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下同)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的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创业赣州、宜居赣州、平安赣州、生态赣州、幸福赣州”提供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防控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降低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环节及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整治查处下列行为:
 
  1.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
 
  2.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3.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4、特殊物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溶剂或气体、剧毒试剂、毒性菌种等)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品储存库等)保管不符合要求的;
 
  5.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6.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3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中旬以前)
 
  1.各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作出具体部署;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新媒体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4年1月下旬至3月)
 
  各重点整治对象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各单位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市局将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4年3月下旬)
 
  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市局注册安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市局组成由副局长张树森任组长,副调研员王犹华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市局注册安监科。各单位要组成由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治全面落实;要搞好部门联合协同,涉及不同部门、单位的查处要互相支持配合,果断处置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报告。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
 
  (四)注重结合,统筹推进。要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固化成果,完善制度。这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事故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加以总结提炼。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精神,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中严格落实,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创业赣州、宜居赣州、平安赣州、生态赣州、幸福赣州”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