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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国际农业保险研讨会”提出——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创新

   2014-06-04 农民日报1180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 施维 杨久栋)5月30~31日,由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主办、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协办的第四届国际农业保险研

本报讯(记者 施维 杨久栋)5月30~31日,由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主办、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协办的“第四届国际农业保险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认为,要坚持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定位,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作用,大力推进农业保险的改革与创新。

与会代表在交流中指出,近年来全球农业保险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各国在大力推进农业保险的创新,从各国的经验看,推进农业保险创新要以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主体利益为主旨,要利用大数据决策、实现大规模标的覆盖、提倡大比例保障以保护参保主体的利益。

与会代表认为,当前,全球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正在向农业保险倾斜。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已经进入了建设和完善的重要阶段,虽然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与现代农业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农业保险覆盖面仍需扩大,风险保障水平比较低,补贴分担机制还不完善,巨灾风险的分担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互助保险组织有待发展等等。

与会代表提出,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调整和完善中国农业保险制度:一是要明确农业保险制度的调整方向。坚持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定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作用;二是要健全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要力争在完善政府农业保险管理体制、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分摊的办法、适当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的水平和建立健全农业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等几个关键环节上有所突破;三是要推进农业保险多元产品的创新。鼓励因地制宜地选择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品种,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和不同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差异化需求;四是要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发挥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的作用,建立商业性和互助性保险机构相互配合的农业保险体制,以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制来提供多样化的农业保险产品;五是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委托基层、财政、农业、林业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本届研讨会以“产品创新与防灾防损”为主题,农业部、财政部、保监会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法国、德国、以色列、土耳其、奥地利和瑞典等国农业保险专家、农业保险机构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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