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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00号)

   2014-08-0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72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穗府办函〔2014〕100号【发布日期】 2014-07-22【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http://
【发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办函〔2014〕100号
【发布日期】 2014-07-22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2/201407/2708063.html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调整后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陈建华 市长

  副主任:贡儿珍 副市长

  周亚伟 副市长

  委 员:赵南先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珠军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 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旭东 市经贸委主任

  梁 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少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柳 市环保局局长

  汤锦华 市农业局局长

  陈怡霓 市卫生局局长

  危伟汉 市城管委主任

  张建华 市工商局局长

  张嘉红 市质监局副局长

  姚建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林勇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吴明场 市法制办主任

  郑裕强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姚建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林勇胜同志担任。

  该委员会今后如有调整,按照市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市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穗府办〔2012〕2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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