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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校园及周边200米清查劣质食品

   2014-08-12 京华时报20790
核心提示: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以今年9月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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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以今年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将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

  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同时将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本次整治还将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抓住学校秋季开学关键时段,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地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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