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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2014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8-15 新疆阿克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8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新疆阿克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阿食药监〔2014〕22号【发布日期】 2014-03-05【生效日期】【效力】【
【发布单位】 新疆阿克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阿食药监〔2014〕22号
【发布日期】 2014-03-0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jyj.aks.gov.cn/art/2014/8/7/art_24_12742.html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阿克苏地区2014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阿克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5日

  阿克苏地区2014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力争实现“食品安全无假货”的要求,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地区实际,制定2014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抓好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作为餐饮监管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逐步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无证经营,督促餐饮服务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惩重处力度,逐步摸清地区餐饮经营单位底数,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地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海涛任组长,地区局餐饮稽查科和食品安全稽查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阿克苏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餐饮食品安全稽查科,具体负责全地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日常工作。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涉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治理工作。

  三、治理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责令其整改。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行业性、市域性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治理时间:5月—10月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深化对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要求餐饮服务企业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力争大幅度提升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治理时间:5月—10月。

  (三)开展重点场所、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以学校和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保障高考、中考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坚决消除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点食品安全隐患。

  治理时间:5月—7月

  (四)开展调味品专项治理。以食醋、酱油、泡菜、豆瓣、料酒等为重点,集中开展调味品专项治理,加大对调味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对调味品标识标签管理;督促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确的调味品,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

  治理时间:5月—10月

  (五)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治理。加大对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餐饮企业、宾馆饭店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查禁非法购进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消毒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治理时间:5月—10月

  (六)重大节假日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集中精力联合各成员单位在重大节日前搞好整顿。

  治理时间:5月—9月

  (七)开展夜市餐饮食品安全和夏季餐饮环节预防食物中毒治理。联合其他部门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夜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夏季餐饮环节预防食物中毒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净化餐饮服务消费环境,提高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水平,防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确保夏季全地区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治理时间:5月—9月

  (八)旅游景区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和农家乐餐饮服务监管与治理,不断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游客及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治理时间:5月—10月

  (九)加大对农村婚丧嫁娶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对重要环节和关键控制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报备制度,逐步推进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治理时间:5月—10月

  四、工作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集中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31日)。各县(市)局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订本县(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各县(市)局按照专项治理任务和本县(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重拳出击,消除监管盲市和死角,摸清餐饮经营单位底数,全面开展各项治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各县(市)局对照专项治理任务和本县(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将本县(市)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地区餐饮稽查科。

  五、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局要进一步增强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治理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坚持重拳出击,加强监管执法。各县市局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取缔关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物质、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市、进农村,编印和发放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定群众消费信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狠抓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大力宣传优良品牌、示范企业和诚信守法典型;同时,有选择地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四)加强工作督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局要将本地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治理工作信息,工作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5日内)及时上报地区局,地区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局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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