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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南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卫法监发〔2014〕11号)

   2014-08-15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局171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局【发布文号】 州卫法监发〔2014〕11号【发布日期】 2014-04-21【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发布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局 
【发布文号】 州卫法监发〔2014〕11号
【发布日期】 2014-04-2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gn.gsws.gov.cn/Detail.asp?classID=31&ID=666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分析我州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预警。根据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14〕43号)要求,州卫生局制订了2014年甘南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直接关系到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只有通过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才能建立起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测、干预,实现预防为主、防管结合的监管理念。各县市卫生局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法履责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监测任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具有实施周期长、工作环节多、技术难度高等特点,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卫生局一定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机构,细化职责分工。要根据省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食品消费习惯,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于4月20日前将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上报州卫生局法监科。
 
  三、科学管理,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各县市卫生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质量控制手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风险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要对采样、送检、检测等各个环节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规范各项操作行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能力验证以及其他形式的质量考核以及对各地各级疾控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州县市疾控中心要按照监测方案确定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及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数据。
 
  四、加强督导,严格监测经费管理
 
  在201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各县市卫生局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研究解决办法,及时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州卫生局报告。各县市卫生局要定期将本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省卫生计生委和州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督导考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统一的综合考核,并将各地区完成工作情况按季度予以通报。
 
  各县市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安排好、使用好监测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足额拨付下达项目单位,务必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用。
 

 
  甘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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