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初步建立各项长效机制
南湖区制定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路线图”
■记者 许冰洲 通讯员 鲁敏芳
本报讯 近日,南湖区出台了《南湖区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平安南湖建设。到2016年,全区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形成。
南湖区将着力推进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全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兼任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主任。镇(街道)食安办统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食安办指导。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和工商在镇(街道)的专兼职人员,各镇(街道)食安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2到3名兼职人员。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将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镇、街道要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组织或配合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镇(街道)食安办要协调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及区级教育、公安、农业、卫生和城管等部门,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镇(街道)食品生产企业、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基层监管网格更完善,工作重心和力量配置下移。南湖区将以“先锋性示范、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划定的网格为基础,构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网格管理模式,加强属地网格化管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逐步建立起政府负总责、职能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监管工作机制。
南湖区将加强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在每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市场监管协管员。创新监管手段、方法和载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升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