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开始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实行“营养午餐”工程,并对住宿在学校的学生进行晚餐补贴。然而,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红耀中学没有用晚餐补贴资金给寄宿学生供应晚餐,而是用“营养午餐”的食材供应全校学生的午餐及寄宿学生的晚餐,将晚餐补贴资金全部截留。
9月5日,西吉县红耀中学原校长马维俊涉嫌贪污学生生活补贴一案,在西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马维俊在担任红耀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公款176891.4元。马维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1年5月,马维俊到任红耀中学校长一职。在红耀中学上报2012年春季晚餐补贴资金时,马维俊授意学校财会人员在原有学生基础上再虚报一些学生名字,套取晚餐补贴资金,设立小金库。
法院审理查明,除了套取晚餐补贴资金,马维俊还有截留晚餐补贴资金的行为。2012年9月,国家实施“营养午餐”工程。按照规定,“营养午餐”供应对象为全体学生;晚餐补贴资金的供应对象为寄宿学生,两笔资金应分别管理、分账核算。然而,红耀中学没有用晚餐补贴资金给寄宿学生供应晚餐,而是用“营养午餐”的食材供应了全校学生的午餐以及寄宿学生的晚餐,将晚餐补贴资金全部截留下来。2012年至2013年,红耀中学共截留晚餐补贴资金51万多元。这些资金全都进入了学校私设的小金库。
法院审理查明,马维俊先后使用14张虚假条据套取小金库中的13万余元。另外,马维俊还将小金库中的4.8万多元用于公务开支。小金库中剩余的8.7万多元被马维俊用于个人支出。
2012年4月至6月,马维俊被推荐到江苏省无锡市东绛实验中学挂职锻炼。在挂职期间,马维俊先后通过红耀中学会计借用公款4万元归自己使用。
2012年6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东绛实验中学给西吉县红耀中学汇入资助款4万元。为了补自己借学校4万元公款的窟窿,马维俊打起了资助款的主意。除此之外,2014年1月,马维俊以西吉县红耀中学急需用钱为由,指示该校会计向朱某某借款4万元。朱某某分两次将4万元转入马维俊的银行账户,马维俊将4万元据为己有。法院还查明,马维俊伪造小卖部销货清单虚列开支,骗取红耀中学公款9600元归自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