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台湾地区要求单方食品添加物明显标示许可证字号

   2014-09-15 厦门WTO工作站2530
核心提示:2014年9月9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967号公告,订定单方食品添加物应明显标示许可证字号,自即日生效。同日
    2014年9月9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967号公告,订定“单方食品添加物应明显标示许可证字号”,自即日生效。同日,部授食字第1031301968号公告废止“增列食品添加物应标示事项”,也自即日生效。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