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应选择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量化分级管理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时各种食物要烧熟煮透,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如发现食物有异味,要立即停止食用,慎食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四季豆(面豆)等食品。购买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环境卫生的超市、农贸市场、商场(店),不要购买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鼓包的食品。不要选择路边露天的无证流动摊档购买食品或用餐。
外出就餐或购买食品时,要向食品经营单位索取票据并保管好,遇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监部门举报投诉。一旦在就餐后或食用购买的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监部门报告。
东莞市食品药监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22102080;应急电话:22331055。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