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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

   2002-12-1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2640

一、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状况

(一)数量稳步增长。中国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食物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矗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食物供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20多年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中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功创造出了仅占世界15%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生产出了占世界总产量21%的粮食,以占世界不到10%的土地面积养活了占世界22%人口的辉煌成就。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主要农产品总产量持续增长,谷物、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等六类食用农产品总产量位居世界第一。粮食基本稳定在4500亿公斤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360公斤。在粮食生产发展的同时,油料、糖料、水果、蔬菜、畜牧、渔业生产也迅速发展。2001年全国油料总产量达到2865万吨,比1949年增加9倍多;糖料产量达到8655万吨,比1949年增加28倍多;水果产量达到6658万吨,比1949年增加51倍;蔬菜产量达到48337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6334万吨,禽蛋总产量达到2337万吨,奶类总产量达到1123万吨,我国人均肉、蛋和奶占有量从1949年的4.1、0.7、0.4公斤提高到51、18.8和9公斤;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382万吨,是1949的79倍,人均水产品占有量达到33公斤,超过世界平均水平。随着中国农业连年丰产丰收,中国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

(二)质量逐步提高。中国政府在解决农产品数量安全的同时,也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在1992年,中国政府就做出了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经过近10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粮油产品。优质稻米发展迅速,按中国国家行业标准判定,优等品率已达到了25%以上;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已占小麦总种植面积的20%以上;“双低”油菜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大面积种植,占油菜总面积的45%以上。

——“菜篮子”产品。蔬菜种类丰富,精细菜实现了周年供应,主要蔬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率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2002年4月,农业部组织有关技术检测机构,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对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市及山东省寿光市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检,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7%(不合格率仅为2.3%);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市场上的蔬菜多以外地蔬菜为主,应当说,四个城市的抽检结果基本上反映了中国国内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精瘦猪肉、中高档牛羊肉、特种畜产品和名特优水产品等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日常消费食品,良种肉鸡、蛋鸡基本实现了良种化繁育、专业化生产。鲜活水产品和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的提高。

——果茶产品。果品花色品种增多,优质水果比例明显提高,优等品率超过三分之一,果品包装上市率大幅度增加,中国的果品基本实现了周年均衡供给。名优茶生产快速发展,已占中国茶叶总产量的20%以上。

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一)农业技术标准渐成体系。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199项,农业地方标准1.6万余项,组建全国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多个。标准范围从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发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热带作物、饲料工业、农机化、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高新技术等各个领域,标准的内容也从原来的产品标准延伸到关键技术以及加工、包装、贮运等各个环节。为适应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中国农业部和财政部从1999年开始,设立了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加大了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力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二)检测检验体系逐步建立。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筹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中国农业部在全国规划建设了179个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目前已有164个部级质检中心获得农业部的授权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同时,已有近50%的省(区、市)建立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400多个县建立了以速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三)认证体系建设开始起步。为提升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便开始了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建立水产品、绿色食品、农机产品认证中心并投入运行。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农业部自1990年开始在全国倡导、推动发展绿色食品,并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截止目前,已有近1500家企业的近3000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证书,绿色食品年实物总量达2000多万吨,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出口创汇近4亿美元,受保护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田、草尝水域)面积达5800多万亩。

(四)执法监管力度加大。为保护消费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在制定《种子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的监督、监测力度。农业部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跟踪监测制度,启动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02年,对18种农药、29种兽药、39种渔药做出了禁止使用规定,对19种农药、8种兽药和5种渔药做出了限制使用规定。

(五)“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进展顺利。为全面提高中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对农产品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2001年4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率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深圳市四城市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其他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农业名牌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推动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是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培育区域主导产业,优化农产品的品种、品质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业部从1992年开始,每隔2年举办一次农业博览会。1997年的中国农业博览会共推出名牌农产品527个;2001年的中国农业博览会推出名牌农产品1415个。农业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三、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提高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是一项旨在提高中国农产品质量和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利国利民工程,已被中央政府所肯定和社会各个方面所认同。今年7月,中国农业部在总结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的决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基本实现中国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尝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并与贸易国实现对接。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农业实际,中国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拟采取以下的措施:(一)加强生产监管——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

——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

——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业标准化水平。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推行市场准入制

——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坚持和完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跟踪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以农残、兽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

——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尝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推广速测技术,以适当方式公布检测结果,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积极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实行专区销售。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

——实施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积极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标识或标注。

——试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猪、牛、羊耳标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在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上推行了“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厂与养殖潮的对接与互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三)完善保障体系

——健全标准体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

——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在已开展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水产品、农机产品的认证的基础上,积极推行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加强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加快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比对和推广,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推广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技术。

——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作为农业市场信息体系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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