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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求大型食用油厂进行上游自主通报

   2014-10-17 食品伙伴网1480
核心提示: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针对尚未被曝光的食用油事件,台卫福部称17日前国内27家大型食用油厂需完成上游自主通报,食药署调查有望2周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针对尚未被曝光的食用油事件,台卫福部称17日前国内27家大型食用油厂需完成上游自主通报,食药署调查有望2周内清查完。

    台卫生福利部次长许铭能说,为保障消费者权益,食药署已启动预防性机制,扩大调查食用油脂制造厂家,要求资本额新台币300万元以上食用油脂工厂,应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规定落实自主管理。

    许铭能说,依规定厂家在17日前应完成清查所有食用油脂产品(包含植物油、动物油等)原料来源及产品流向,并将详细资料提供食药署,必要时厂家也须配合食药署进一步调查。

    台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主任冯润兰表示,13、14日桃园县卫生局调查南侨时,以7批食用级油品进口报关单赴南侨了解时,南侨表明有12批,经比对才发现,南侨有5批没有走食品报验渠道,因此要求补资料。

    冯润兰说,业者报关时需要付一些费用,若走食品渠道的查验费是“到岸价格(CIF)”的千分之1.5,且查验流程需至少3天以上;若是工业用油则不用查验即可进口,对于厂家规避查验已是违法事实。

    许铭能表示,若有发现违规事实,就会立刻公布并向外界说明,清理及比对需要时间,希望在1到2周内完成这些业者的上下游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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