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贵州省榕江小香鸡等27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继“锡利贡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榕江县获得的第二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榕江小香鸡个体矮小,其挥发性香气成分含量高,肉质细嫩味鲜美,富含氨基酸和微量元素,具有较高滋补及药用价值,以小、香、乌而闻名,专家评价为“国内优质小型鸡种的佼佼者”。因采取林下放养,鸡群以林地杂草和虫害为食,形成天然优质香鸡,2007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榕江县依托小香鸡资源和果树林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小香鸡林下饲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招商引资成立榕江县三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小香鸡繁育、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并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组织模式,按照统一供应鸡苗、统一养殖技术、统一回收销售的方式,实行“订单养殖,保价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并注册“黔农牌”商标,打响小香鸡品牌。带动全县19个乡镇农户养殖小香鸡43万羽。
如今,三农公司拥有小香鸡种鸡6000余套,年可生产鸡苗30多万只,已在凯里、贵阳建立20多个小香鸡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产品畅销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全县实现年销售小香鸡60多万只,助农增收2000多万元。(杨文舒)